长青施恩爱志愿者组织的简介


为了更好的深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,长青中国施恩爱基金设立了“长青施恩爱志愿者(以下简称:长青志愿者)组织,以便调动公司员工,经销商伙伴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扶贫帮困、奉献爱心,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,携手共建和谐美好家园!

一、加入长青施恩爱志愿者组织

 1、长青志愿者
是指基于良知、信念和责任,不为物质报酬,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。 
2、加入条件
长青志愿者应符合如下条件:身心健康,热爱公益事业,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,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,遵纪守法,自愿服从《长青施恩爱志愿者章程》。
 3、审批登记
长青志愿者组织实行统一的审批登记制度,按照规定填写提交《长青施恩爱志愿者申请表》,经审核批准后,登记备案.

二、 志愿者工作章程

(一)志愿者工作及服务范围

长青志愿者根据实际需求,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公益志愿服务:
1关爱老人、残疾人、孤儿;2妇女儿童事业;3社会文化、教育;4环境保护等。

(二)志愿者工作
1志愿工作者必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愿意利用自己业余时间,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。
2、 志愿者工作项目及时间由志愿者服务组组长与志愿者本人协商确定。无故3次不参与服务的人员视自动退出组织。
3、 志愿者工作时必须在胸前佩带本组织颁发的志愿者工作证件。
4、 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自觉维护公司形象,态度热情,微笑服务,仪态端庄大方,注意礼节礼貌,不得与他人发生争执。

(三)志愿者管理
1、长青志愿者组织由长青施恩爱基金直接发起、领导,并在参与的员工,经销商及其他人员中推选能力、资历及服务意识较强的人员担任组长。由组长负责管理、服务、监督组员的志愿服务工作。
 2、 组长任期一年,如组员无异议可继续连任。
3、组长的工作职责包括:参加志愿者组织领导会议,积极献计献策,及时传达会议内容;组织联络小组成员参加公益活动,并做好监督和登记工作;了解本组成员结构特点,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。
 三、 志愿者义务 及奖惩
(一)义务
1、 遵守章程,履行志愿服务承诺;
2、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其它规定;
3、 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;
4、 为长青公益事业提供各种相关服务;
5、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;
6、准时出席所召开的会议。
(二) 奖惩
加入组织的志愿者,服务无年限,工作表现优秀者定期予以表彰并记入手册。   
表现消极、影响工作,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、有损长青公司形象者,本组织将劝其退出志愿者组织。

如果想加入到“长青施恩爱志愿者”组织,请点击“我要加入”,了解具体详情!